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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虚假养老平台骗3.5万元要求返还遭拒

【标题】老年人被虚假养老平台骗3.5万元要求返还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养老服务项目产生纠纷,案由为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项目为名,承诺高收益回报,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APP进行虚拟币投资。期间李某某以'项目需要垫付'为由,要求张某某先转账约3.5万元,后以账户冻结为由拒绝返本,并要求继续追加投资。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投资行为,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张某某因未及时处理账户冻结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三次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虽提供了所谓'项目合作协议',但经鉴定为伪造文件。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流向与平台风控机制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合同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投资款3.2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投资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老年人需警惕'养老服务+虚拟币'诈骗模式,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确认资金监管账户,遭遇账户冻结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留存完整通讯记录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