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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虚假招聘平台骗3.5万元培训费

【标题】员工被虚假招聘平台骗3.5万元培训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培训岗位,被要求缴纳3.5万元培训费用,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培训资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培训岗位招聘信息,对方以'政府合作项目'为由要求先缴纳3.5万元培训保证金。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地址,且收款账户为第三方个人账户。公司员工以'合同已签'为由要求其继续履行协议,但张某某始终未收到任何培训服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签订合同且款项用于项目周转,拒绝返还。双方对合同有效性及资金用途产生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员工的微信聊天记录、网贷提现流水及收款账户查询结果。公司仅提供格式合同文本,无法出示实际培训服务证据。仲裁委要求公司说明资金流向,但其财务人员称账户已注销无法核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利用虚假招聘信息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3.5万元培训费用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如实告知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及培训内容,警惕'先收费后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前务必确认对方履约能力,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作为证据。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维权。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