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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冒充客服诱导充值3.5万元遭诈骗

【标题】学生被冒充客服诱导充值3.5万元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客服名义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平台咨询生活服务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冒充客服人员添加微信。对方以充值优惠为诱饵,引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某生活服务'APP并进行信用卡支付。期间李某通过视频通话演示虚假投资收益,诱导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6月15日张某某发现该APP无法提现且公司未注册,立即报警并留存监控视频等证据。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通过虚假身份和APP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操作,不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微信聊天记录、APP截图、信用卡交易明细及监控视频。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确认其冒充客服实施虚假宣传的行为构成欺诈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退还张某某充值款3.5万元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客服的电信诈骗手段,核实企业资质后再进行充值操作。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回损失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