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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QQ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追偿

【标题】学生遭QQ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被起诉,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收到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陌生号码添加好友申请。对方以'信用修复'为由诱导其下载名为'金服通'的涉案APP,谎称可办理无需抵押的高收益贷款。在APP内填写个人信息后,张某某被要求缴纳3000元保证金,遂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次日APP突然下架,张某某发现该平台为虚假网站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贷款办理场景的欺诈行为,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操作,且已公示风险提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QQ聊天记录、APP注册信息及支付凭证,发现涉案APP与公司备案信息不符。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且承认未对异常交易进行核查。张某某提交的网站截图显示平台存在伪造金融资质的违法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损失由公安机关追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电信网络诈骗平台运营方需承担连带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应警惕'征信修复''高息贷款'等幌子诈骗。建议公众核实金融资质时认准官方渠道,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QQ记录、支付凭证等电子证据。平台运营方需强化实名认证及反诈提示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拦截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