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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误信高收益骗局遭冒充领导诈骗

【标题】老年人误信高收益骗局遭冒充领导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家政服务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遇诈骗要求返还约3.5万元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生活服务平台接触到宣称'零风险高收益'的家政服务项目。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以'公司高管'名义致电张某某,称其可获得每月15%的收益。在未签订正式合同情况下,张某某通过微信分5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至李某提供的所谓'项目账户'。后因该APP被平台下架,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街头推销人员,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项目、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注销账户,平台下架不影响交易有效性。双方对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定案依据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微信转账记录和聊天截图作为电子证据。公司虽否认李某身份,但无法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电子证据进行真实性鉴定,确认消息发送主体与账户关联性。同时调查发现该公司曾因类似违规被监管部门约谈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利用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投资的行为,但因未签订书面合同且部分转账发生在APP下架后,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采信规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核实所谓'领导'身份需通过官方渠道。对于线上交易应留存完整证据链,平台方需强化对异常APP的监控。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避免轻信街头宣传。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