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者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未果

待业者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未果

【标题】待业者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未果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事实实施网络诈骗,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使用某生活服务类APP时,被冒充客服人员的账号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由诱导。对方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作为'手续费',并声称需脱离平台交易才能完成办理。后APP被下架,张某某无法通过平台调取信息,发现系虚假APP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办理条件构成诈骗;公司辩称交易系用户主动脱离平台进行,且已履行告知义务,不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第三方支付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及聊天记录。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仲裁委要求平台方协助调取数据但未果。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万元,剩余款项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脱离平台交易'话术。保存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虚假APP应及时向网信部门举报并报警处理。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