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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投资纠纷发生争议,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电信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诱导张某某下载其提供的虚假投资APP。在APP内注册时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后以'账户冻结需缴纳保证金'为由,骗取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6月15日张某某发现无法提现且APP无法登录,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与李某无劳动关系,且投资行为系个人操作,否认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双方对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及公司是否参与诈骗存有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APP注册界面截图、第三方支付凭证及短信通知记录。公司提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及平台合作协议。仲裁委认为关键证据APP后台数据需第三方鉴定,遂要求补充证据,最终依据现有材料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平台用户存在监管失职,需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判令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1.0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198条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诈骗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谨慎核实平台资质,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资金监管。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举报记录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