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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APP诈骗求职者3.5万元被追缴

【标题】虚假APP诈骗求职者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兼职招聘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诈骗及违法所得追缴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街头招聘市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政府补贴项目'为名招募兼职。入职时被要求通过支付宝支付3000元培训费,后被引导下载虚假APP进行贷款审批。APP界面伪装成正规金融机构,财务人员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要求屏幕共享验证身份,最终通过多级账户拆分方式转移约3.5万元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项目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费用并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流程,贷款审批为员工自愿行为,且已将部分资金用于项目支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对支付宝转账记录、APP界面截图及屏幕共享时段录像进行电子证据真实性核验。公司未能提供实际项目运营证据,且财务人员虚构政府身份的聊天记录经鉴定存在明显技术伪造痕迹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培训费用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确认其通过虚假身份及APP实施的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第52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结合《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政府合作'等话术陷阱,保存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身份或伪造平台实施非法集资,电子证据需通过技术手段验证真实性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