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客服诱导下载APP诈骗3.5万元
【标题】冒充客服诱导下载APP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招聘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居家理财兼职'招聘信息,称可利用信用卡进行无风险投资,月收益达15%。经对方冒充客服人员添加微信后,被诱导下载名为'财富通'的境外APP,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参与虚假投资。后发现该APP无法提现且无实际交易记录,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公司办公区域存在异常资金流转行为,部分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速转出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理财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自愿投资行为,且已通过QQ沟通确认项目真实性,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明细及监控视频片段。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材料,未能说明资金跨境流转的合法依据。仲裁员要求公司提供APP运营主体信息及交易对手资质证明,但其始终未能举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投资款,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构成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网络平台实施的诈骗行为应依法追责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低风险'理财话术,核实企业资质及APP合法性。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保留证据,通过监控视频、聊天记录等形成证据链。建议待业人员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渠道获取兼职信息,避免陷入跨境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