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虚假兼职诈骗张某某3.5万元案
【标题】某科技虚假兼职诈骗张某某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待业人员,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平台应聘兼职,后遭遇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科技公司官网看到'无需经验日结兼职'广告,联系客服王某(自称人事主管)后被诱导参与'征信修复'骗局。王某以需支付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2万元,并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盗,追查发现资金经境外账户转走,遂向劳动仲裁委投诉该公司虚假招聘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假宣传且未尽核实义务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平台,未参与后续诈骗活动,且已尽合理审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异常交易记录。公司对验证码提供环节提出异议,但未能出示有效反证。仲裁委委托银行核查资金流向,确认涉案款项经多个境外账户流转。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平台审核合理成本后返还张某某2.8万元,同时认定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存在次要过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公司作为招聘平台应对虚假信息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的划分。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零门槛兼职'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与实际办公地址。网络平台须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转账请求建立预警系统。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