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兼职培训贷被骗公司拒还钱
【标题】学生兼职培训贷被骗公司拒还钱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发时间为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广告,对方以'公共服务办理专员'为名要求缴纳3000元培训费。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通过电话联系对方,被冒充HR的李某某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诱导转账。公司要求通过微信零钱支付,声称'脱离平台交易更安全',后以'审核未通过''系统故障'等理由拒绝退还垫付费用,导致张某某无法提现约3.5万元培训贷资金。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培训协议,且已提供部分服务,认为申请人隐瞒真实身份导致协议无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某的通话记录,发现对方使用伪造的公司证件;通过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公司未能提供与张某某签订的书面协议及服务履行证据,且账户存在频繁异常转账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裁决公司限期退还张某某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先垫付后返佣'陷阱;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