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务员假币诈骗案证据链断裂
【标题】冒充公务员假币诈骗案证据链断裂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引发仲裁争议,张某某主张遭遇假币调包诈骗,公司则否认存在真实交易。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某部门领导的账号,对方以政府项目投资为名,承诺年化收益达30%。张某某按指示通过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虚构项目并拒绝提现,经调查发现该公司使用假币进行交易,但关键证据如原始合同、资金流向凭证缺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使用假币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款项系正常投资并已转给第三方,但无法提供交易对方身份信息及实际投资证明。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完整证据链,张某某提供部分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仅出示内部财务流水。仲裁员对资金流向真实性存疑,认为证据不足难以认定诈骗事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能证明交易真实性,但张某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完全证实假币调包行为,故对部分资金损失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则,结合双方证据情况作出裁决。
【分析启示】投资需核实对方资质,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遇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单方面转账导致证据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