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医疗养老骗局骗退费
【标题】待业人员遭医疗养老骗局骗退费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待业人员,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养老项目岗位,因虚假医疗服务及退款理赔承诺被诈骗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项目招聘信息,对方以'投资老师'身份承诺高收益回报。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张某某按要求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及银行账户,先后6次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公司初期返还部分小额利息,后以'项目升级需追加投资'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医疗养老业务后终止合作并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投资协议,转账行为属于商业合作,且已返还部分款项应折抵本金。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张某某提供银行流水及与'投资老师'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但未能完整证明公司虚构项目。公司提交的所谓'合作协议'系打印件,未加盖公章。仲裁员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定聊天记录中存在诱导性话术但缺乏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采信张某某提供的部分聊天记录及资金流向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误导性宣传行为,但因证据不足未完全支持诈骗主张,判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实际损失的2.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关于虚假宣传的禁止性规定,结合《电子签名法》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领域需警惕'高收益+虚假资质'骗局,应聘时应核验企业营业执照及项目备案信息。遭遇诱导转账时应及时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对于电子证据,需注意取证方式合法性及完整性,避免因证据瑕疵影响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