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医疗养老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医疗养老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养老项目投资用户,因该公司虚构项目骗取投资款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医疗养老互助计划'投资约3.5万元。该公司工作人员冒充金融机构人员,以提供假药和养老护理服务为由,通过线下见面会方式承诺高额返利。张某某按指示将网贷提现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支付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其通过第三方平台转入的2.8万元与公司账户存在资金拆分痕迹。公司未能提供项目实际运营证据,且承认部分工作人员曾使用伪造的医疗机构资质文件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5万元,驳回其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投资前应核实项目资质和资金流向,保留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