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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虚拟币被追缴违法所得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虚拟币被追缴违法所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服务诈骗案,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医疗养老行业的李某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导其通过平台转账至指定虚拟币账户,期间要求提供屏幕共享权限操作所谓'公共服务办理'。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公安机关冻结该公司账户并查获部分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服务项目实施诈骗,要求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平台交易自愿行为,且已将资金转出至境外无法追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证据。公司未能提供资金流转的完整链路证明,张某某提交的短信记录显示对方多次要求脱离平台交易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其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违法所得追缴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虚假养老服务骗局,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资金进入虚拟币通道应立即报警,仲裁机构将根据证据完整性判定违法所得追缴范围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