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婚恋平台假药诈骗案
【标题】企业主婚恋平台假药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企业主)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项目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人员的李某,被诱导参与医疗养老投资项目。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承诺高额返佣,要求通过微信转账垫付教育培训费用。张某某先后转账12笔共计3.5万元用于购买假药及项目保证金,后发现该公司APP已下架且无法联系上所谓'政府工作人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按合同约定扣除已产生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微信转账记录及银行流水,确认其通过婚恋平台接触并持续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转账。鉴定机构对涉案APP进行电子数据固定,发现其注册信息存在伪造政府机关标识的违法情形。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合同文本及药品合格证明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婚恋平台衍生的非法集资陷阱,涉及大额转账需留存完整证据链。电子数据固定是追诉诈骗犯罪的关键证据,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合作方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