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医疗服务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医疗服务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医疗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特殊医疗服务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服务费。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后,发现对方提供的虚假平台无法正常操作,且李某失联。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账户冻结超时,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通过婚恋平台虚构医疗服务项目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已提供所谓'贷款专员'资质证明,不构成公司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虚假平台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行为与公司无关,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存在虚构服务项目情形。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申请人张某某3.5万元损失,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法律后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政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异常交易应同步冻结并报警。受害人应第一时间留存证据,避免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扩大。企业主以职务身份实施欺诈行为,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