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虚构养老项目诈骗张某某3.5万元
【标题】某科技虚构养老项目诈骗张某某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服务部门,因公司要求将客户款项转入虚拟币账户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服务顾问岗位。入职后,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要求其将客户支付的约3.5万元养老服务费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期间,公司财务人员冒充高管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张某某沟通,诱导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操作转账。后公司突然封停相关账号,拒绝退还资金,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称该款项为正常业务往来,属内部财务流程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财务人员的聊天记录截图、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凭证及客户短信通知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制度文件,未能说明虚拟币账户的合法用途。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公司业务资质存疑,且虚拟币转账行为与正常养老服务业务明显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养老服务项目、伪造财务流程等重大欺诈行为,裁决公司向张某某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为名的虚拟币诈骗陷阱,核实企业资质与业务真实性。发现异常资金流向应立即终止操作,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