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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中奖骗局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待业人员中奖骗局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看到招聘信息,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对方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要求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后称可提供'中奖领奖'机会。在要求屏幕共享及提供验证码过程中,张某某发现该公司APP已下架,遂终止操作。期间多次通过短信沟通,保留有完整聊天记录截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金融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个人冒用企业名义的行为,且已配合提供部分材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凭证、短信截图及APP下架证明。公司未能提供员工招聘流程及资金监管证据,对诈骗手段的合理性未作有效反驳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3.5万元,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即可定罪。《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需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切勿轻信'中奖'等话术。保存支付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链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