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因假药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求职者因假药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张某某因求职被诱导参与医疗养老投资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健康顾问岗位,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诱导投资。对方谎称拥有政府背景,承诺年化收益达30%,要求通过短信联系后扫码支付现金。张某某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购买'特制保健品',后发现产品为假药且公司失联,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系自愿投资且已提供'产品',张某某则称被冒充政府人员的虚假宣传误导,要求认定为诈骗并追回损失。核心争议在于资金交付性质及公司是否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假药实物证据,调取银行流水发现资金经第三方账户跨境流转。公司虽提交员工考勤记录,但无法解释投资款用途,且对产品资质无法举证
【仲裁结果】裁决认定公司构成合同诈骗,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协议,仅支持返还2.8万元投资款,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与医保备案信息。投资者应留存完整沟通记录,发现资金异常流转时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报案,避免单纯依靠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