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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虚假APP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虚假APP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购买商品,遭遇诈骗案由涉及虚假APP及资金跨境流转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购物时,被诱导下载所谓'金融审核'的虚假APP。诈骗分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以贷款审批为由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通过网贷提现后转账操作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初期返还小额利润获取信任,后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继续转账,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损失,公司辩称用户操作存在自主性且未签订合同。双方对转账与诈骗的直接因果关系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短信截图及转账记录,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资金跨境流转特征及虚假APP操作痕迹,认定存在恶意诈骗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成本,但因部分证据链存在断裂,未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警惕虚假金融APP诈骗,核实机构资质及操作权限。遭遇屏幕共享要求应立即终止,保留通信记录及资金流水作为证据。跨境资金流转需特别注意资金安全。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