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时结识自称某医院负责人的李某。李某谎称能办理医保报销业务,要求张某某缴纳服务费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医疗APP。张某某按指示通过虚拟币转账2万元后,李某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诱导其追加投资1.5万元。后李某失联,平台无法登录,监控视频显示其多次与张某某线下接触并伪造公文。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公司称业务系个人行为且已返现;公司辩称APP为第三方平台,与自身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社区监控视频并核对APP后台数据,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流转与自身无关,且承认APP备案信息造假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追缴违法所得3.2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申请人需承担部分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警惕医疗养老领域新型诈骗手段,核实平台资质及人员身份,保留虚拟币转账记录和线下接触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