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对象假药诈骗3.5万元被追回
【标题】婚恋对象假药诈骗3.5万元被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为婚恋对象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医疗公司财务人员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征信修复为诱饵,推荐虚假APP进行投资理财,谎称该APP可操作医疗养老项目返利。张某某分三次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无法提现且李某失联,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财务人员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主操作APP导致损失,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支付宝支付记录及APP操作截图,确认其通过婚恋对象获取投资信息。公司提交的所谓'员工培训记录'与张某某陈述存在矛盾,电子证据经司法鉴定确认完整性,李某身份信息无法核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告知义务,裁决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因无法证明具体诈骗金额而未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电子数据证据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警惕'征信修复''投资理财'话术陷阱,投资前核实平台资质及资金流向。电子转账记录与聊天记录应同步保存,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