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投资保健品被骗约3.5万元
【标题】退休老人投资保健品被骗约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退休老人)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保健品投资项目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时遇到自称某科技公司招聘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推荐其在电商平台投资保健品,承诺年化收益率达30%。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5000元入金后,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进行'风险评估',期间李某引导其操作虚假交易界面。4月15日平台突然无法登录,张某某发现账户被冻结后报警,但因报案延迟未能及时冻结对方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投资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本金;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张某某因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对方使用公司名义发送虚假投资方案。公司未能提供实际业务证据,且对屏幕共享操作过程解释模糊。鉴定机构确认聊天记录时间戳完整,但因报案延迟导致部分资金已转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2.8万元,剩余部分因超过举证期限未支持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养老+投资'复合骗局,核实公司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地。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并保留证据,避免因报案延迟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