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药投资遭资金转移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假药投资遭资金转移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理财经理的李某某。李某某以'医疗养老投资计划'为名,宣称能通过购买假药获取高额回报,诱导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脱离平台进行多级资金拆分。在取得首笔投资款后,李某某通过伪造医疗资质文件骗取信任,后以'项目升级需追加投资'等理由要求持续转账,最终通过虚拟账户快速转移资金消失,导致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存在非法占有目的,通过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投资协议,且已提供部分药品,应按合同约定处理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及电子数据固定光盘。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出示所谓投资协议文本,且其提供的'药品'经鉴定为假药。仲裁员依职权调取平台运营方保存的对话记录,确认李某某使用伪造证件实施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1500元,剩余款项因无法证明具体用途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领域诈骗多借'投资'名义实施,需警惕冒充专业人员的新型骗局。维权时应同步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固定证据链。平台运营方应加强实名认证和异常行为监测,防范虚假投资类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