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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人员骗取养老服务费3.5万案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骗取养老服务费3.5万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通过电话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谎称可代办养老服务认证并承诺政府补贴。在公共服务办理场景中,工作人员通过伪造文件诱导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期间多次通过短信要求扫码支付额外费用,张某某因轻信对方身份未核实真伪,最终被卷入骗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假身份和冒充公职人员手段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正常养老服务费用,且未签订合同应由张某某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所谓'政府工作人员'的短信截图及转账记录,证明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公司仅提供虚假的养老服务宣传单,但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委依据证据认定该公司存在虚构政府合作背景、伪造公共服务流程等行为,构成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相应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电信诈骗,核实对方身份时需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建议保留通话记录、短信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对于未签订合同的高额转账,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陷入虚假养老服务陷阱。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