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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员工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医疗养老相关事务与公司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短信,称其医保报销存在问题需补缴费用。随后公司负责人以'政府合作项目'名义要求其进行线下操作,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后,对方以'资金冻结'为由要求屏幕共享,最终资金被快速转移。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协助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则称该行为系个人操作,与企业无关且已配合警方调查。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信用卡交易凭证及报警回执,认定公司存在管理失职。企业未能举证证明资金流向与自身无关,且未及时阻止不当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对剩余部分损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7条侵权责任;《刑事诉讼法》第50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需强化对员工异常业务操作的监督,发现冒充官方诈骗时应第一时间阻断资金流转。劳动者遇类似情况应保存证据并及时报警,避免因盲目转账扩大损失。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