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诈骗3.5万立即报案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诈骗3.5万立即报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养老服务项目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社区活动时,被自称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医疗养老保障'为名接触。对方谎称有政府补贴政策,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保证金至指定安全账户,并通过屏幕共享功能演示虚假的教育培训平台操作流程。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完成转账后发现对方无法兑现承诺,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该款项为养老项目投资款,张某某则认为对方通过伪造政府身份、虚构安全账户要求及屏幕共享操作,构成诈骗。双方对资金流向及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监控视频证据,发现李某在洽谈时佩戴伪造的执法标识。公司未能出示项目真实性证明及资金使用明细,且承认员工曾要求张某某提供验证码。仲裁员现场演示涉案平台,确认其为非法集资网站,最终认定公司存在误导性宣传和资金违规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3.5万元本金,并赔偿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构成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亦适用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核实政府项目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发现要求转入安全账户、屏幕共享验证等异常情况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链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