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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构退费骗局诈骗老年人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退费骗局诈骗老年人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2岁)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教育局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教育培训退费政策'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3.5万元'保证金',并承诺7日内返还。李某通过视频通话指导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谎称需实时操作退款流程。期间伪造政府文件和聊天记录,诱导张某某多次向指定账户转账,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退费政策、冒充公职人员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通过银行卡转账完成退款流程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显示李某使用公职人员头像及伪造文件,银行流水显示资金转入虚拟币交易所。公司未能提供实际退款凭证,且屏幕共享记录显示资金被转至第三方账户。鉴定机构确认虚拟币交易存在异常洗钱路径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婚恋平台虚构教育培训退费事实,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的'政策福利'骗局,核实对方身份时应要求提供官方验证渠道。涉及虚拟币交易需特别注意资金流向异常,及时固定电子证据并报警处理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