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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社交平台遇假药诈骗提现受阻

【标题】待业人员社交平台遇假药诈骗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社交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医疗养老项目,后因账户异常遭遇假药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医疗养老保障计划',宣称可购买假药获得高额返利。对方以金融机构人员身份诱导张某某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购买'特供药品'。付款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平台失联,遂于2024年8月向警方报案,但因超过报案时效被退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医疗养老场景的诈骗行为,要求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个人冒用名义交易,且平台已注销,拒绝承担民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确认张某某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事实,审查社交平台聊天记录显示员工曾提醒'需通过指定账户操作'。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账户使用合法性,但指出张某某未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承担主要民事责任,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因报案不及时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87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关于报案时效的规定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项目需警惕虚假宣传陷阱,投资者应核实资质并保留转账凭证。平台方需完善账户监管机制,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