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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养老服务骗局现金交付被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养老服务骗局现金交付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男,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项目。本案系因虚假养老服务项目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医疗养老项目投资'广告,对方以提供养老服务为由要求其下载涉案APP并缴纳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现金方式交付约3.5万元后,发现APP已被下架,且无法联系到所谓项目负责人。经调查,该APP实为团伙成员伪造资质的诈骗平台,通过招聘场景引流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通过虚构养老服务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被申请人辩称张某某主动点击链接存在过错,且已通过APP完成交付,不构成诈骗。争议焦点在于涉案APP是否具有合法资质及现金交付行为的法律性质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了招聘平台截图、短信记录及现金交付凭证;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平台合法性。经调查发现该APP确系被监管部门认定的非法集资平台,团伙成员使用虚假身份在招聘场景进行引流。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投资款3.5万元,并承担相应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2条禁止以欺诈手段骗取财物。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养老服务+投资'类诈骗,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项目资质。建议监管部门加强招聘平台涉诈信息筛查,对现金交付等异常行为建立预警机制。维权时应注重收集平台信息、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