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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银行扫码诈骗3.5万元被追缴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扫码诈骗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跨境支付平台企业,案由涉及医疗养老诈骗资金追缴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银行客户经理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医保报销为由,虚构医疗养老项目要求其缴纳3.5万元手续费。李某通过网络购物场景诱导张某某使用对公账户转账,并伪造转账凭证。张某某在缴纳费用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无法兑现承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王某利用企业账户协助完成资金跨境流转,实际为诈骗团伙提供洗钱通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缴全部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客户自主操作,公司仅提供支付服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公安机关立案回执。公司仅提供内部操作流程文件,未能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与身份冒充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3.5万元,并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证据规则的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身份冒充,保留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关键证据。企业应防范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参与非法活动,对跨境资金流转加强合规审查。发现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