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医疗养老项目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医疗养老项目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参与医疗养老项目投资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公司组织的线下活动,被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业务员李某以'医疗养老投资'为名诱导。该公司声称可提供政府认证的养老项目,承诺保本收益,要求张某某先期垫付3.5万元购买'保健品'。张某某通过虚拟币平台完成转账后,发现无法提现且账户被冻结,遂要求公司返还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模式,要求张某某承担合同风险。双方对资金流向及项目真实性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虚拟币支付记录、线下会议录音及业务员身份冒充证据。公司仅提供格式合同文本,无法说明项目运作细节。仲裁委要求公司解释资金去向,但未获有效回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冒充公职人员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且部分证据链不完整,裁决公司返还70%投资款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认定公司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行为构成诈骗,但参照《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处理原则
【分析启示】投资前应核实项目资质,警惕'政府合作'等噱头。重要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避免因账户冻结导致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