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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医疗养老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医疗养老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涉嫌虚假医疗服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医疗养老项目'投入约3.5万元。该公司以提供高端医疗服务为名,要求其将资金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并安排财务人员指导操作。期间,工作人员冒充公检法人员致电张某某,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谎称其账户涉及洗钱需配合调查。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境外平台完成现金交付后,发现所谓医疗服务从未实际开展,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虚假医疗服务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协议,所谓'安全账户'为第三方监管流程。双方对资金流向及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公司员工的通话记录,发现多次提及'资金监管'和'司法核查'等话术。电子数据固定显示,公司通过境外虚拟货币平台完成资金流转。财务人员证词与转账记录存在矛盾,部分交易未在平台备案。仲裁员要求公司举证资金用途,但未提供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医疗资质、诱导现金交付及冒充公检法人员等多重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协议,部分责任难以完全追责。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认定虚假医疗宣传的违法性。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投资前应核实资质并签订书面协议。遭遇'安全账户'要求时需保持警惕,及时保存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报警,避免与诈骗分子配合完成转账。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