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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婚恋交友中被冒充客服骗走3.5万元

【标题】女子婚恋交友中被冒充客服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关系,后被冒充客服人员实施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公司账户异常需转账解冻'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向其个人账户转账。期间李某某多次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等敏感数据,且通过伪造网站截图制造虚假业务场景。张某某陆续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身份异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发现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向境外账户,存在明显资金跨境流转痕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财务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与李某某存在任何关联,称其员工未参与此类操作,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协议,主张不构成合同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网站截图作为证据。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及账户异常情况,认定存在身份冒充和虚假交易行为,依法启动案件串并程序调查相关资金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某行为构成诈骗,判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员工职务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追回被骗资金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身份冒充诈骗,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公司应加强员工身份认证管理,防范被利用进行资金跨境流转;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