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平台诈骗老年人提现受阻
【标题】教育培训平台诈骗老年人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人员,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岗位,遭要求充值入金后出现提现障碍,现主张平台涉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教育顾问'职位,经面试后被要求先缴纳3.5万元入金费。公司通过电信网络诱导张某某下载涉案APP,以屏幕共享方式展示虚假的教育培训项目,承诺缴费后可办理'教育资质认证'。APP上线两个月后突然下架,张某某发现无法提现且无法联系到公司负责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教育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该费用为培训保证金,属民事合同纠纷,且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入金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截图、第三方支付凭证及招聘平台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格式合同文本。仲裁员调取了涉案APP下架公告及平台监管记录,确认该公司存在隐瞒真实业务性质的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教育培训场景实施诈骗,裁决退还张某某全部入金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关于虚假投资宣传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警惕'培训+资质认证'诈骗套路,建议保留支付凭证、APP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留存相关平台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