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应聘遭培训贷诈骗 转账凭证能否证明真实交易
【标题】兼职应聘遭培训贷诈骗 转账凭证能否证明真实交易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应聘者,因被诱导参与培训贷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应聘客服岗位。面试过程中,公司工作人员以'培训贷'为由要求其签署贷款协议,并承诺工作后可返还资金。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异常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往来,转账凭证可证明存在真实交易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网贷提现记录、通话录音及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资料,未能出示与张某某的合同文本及实际培训记录。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转账凭证与培训贷协议的关联性及公司账户异常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话术和虚假培训承诺,但因证据链存在瑕疵,未完全支持申请人全部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培训贷'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应聘时应核实企业资质,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陷入连环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