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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骗局骗取租金遭拒付

【标题】婚恋平台骗局骗取租金遭拒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李某以提供高回报投资理财为由,诱导张某某缴纳3.5万元租房保证金至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期间通过线上聊天及线下见面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以公司资金链紧张为由拒绝退还费用且失联。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贷款专员虚构投资项目,被申请人称款项为正常业务往来且已用于平台运营,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截图等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服务履约证据。仲裁员依据电子数据存证规则认定关键证据真实性,组织调解未果后启动审判程序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全部租金3.5万元并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48条、第500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警惕伪装身份的金融骗局,保存转账记录和沟通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投资前务必核实对方资质和项目真实性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