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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诱导转账征信修复骗局

【标题】冒充公检法诱导转账征信修复骗局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征信修复诈骗产生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对方谎称其征信存在不良记录,需缴纳3.5万元培训费进行修复,同时承诺通过投资理财场景获得额外收益。张某某被要求下载涉案APP并完成银行卡转账操作,初期收到少量返利后,APP突然无法登录且平台信息被删除,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问题,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公司辩称该业务为合法投资理财服务,张某某自愿参与且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应认定为劳动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监控视频、转账记录及APP界面截图,证明对方以公检法身份实施欺诈行为。公司仅提供虚假的资质证明,未能说明APP具体功能及资金去向,庭审中承认涉案APP已下架。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征信修复需求、冒用公检法名义等行为,但因张某某未提供直接证据证明资金流向,故对部分诉求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判定公司存在民事欺诈行为。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的征信修复骗局,核实机构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冻结账户、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因贪图小利陷入资金陷阱。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