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退费骗局张某某遭骗维权
【标题】教育培训退费骗局张某某遭骗维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退费产生纠纷,案由涉及合同诈骗及民事欺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该APP以'征信修复'为噱头推销高价教育培训课程,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收取约3.5万元费用。课程未实际提供服务且APP已下架,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资质,部分团伙成员涉嫌冒充专业人士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假宣传构成欺诈,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提供基础服务,且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的声明视为协议终止,拒绝退还剩余费用。双方对是否存在履约能力及交易过程真实性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双方通话记录及短信往来,确认李某使用伪造资质证书招揽客户。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课程服务凭证及资金流向说明,其客服在通话中回避履约能力问题。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核查APP运营数据,发现该平台存在大量用户投诉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资质、隐瞒服务缺陷等欺诈行为,但鉴于张某某未及时要求解除合同,酌情支持部分退款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引流的教育培训骗局,注意核实机构资质及课程真实性。维权时应保留完整交易记录,发现欺诈行为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避免因拖延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