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个体经营者遭遇假币调包网络借贷骗局

个体经营者遭遇假币调包网络借贷骗局

【标题】个体经营者遭遇假币调包网络借贷骗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参与网络借贷业务被卷入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线下街面遇到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骗子,被诱导下载虚假APP进行网络借贷操作。该平台以'先垫付后返佣'为诱饵,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后以'系统故障需补缴费用'为由实施假币调包诈骗。张某某发现异常后立即通过银行流水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涉案APP已被下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假币调包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该APP为第三方合作平台,交易行为系个人自愿,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APP界面截图及通话记录,证明资金流向异常。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交易真实性,仲裁委采信申请人证据并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对虚假平台存在监管责任,裁决其承担70%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网络借贷业务需严格核实平台资质,警惕'先垫付后返佣'等异常交易模式。建议保留完整的银行流水和通讯记录,发现假币调包等诈骗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