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冒充对象骗3.5万元家政费被追责
【标题】QQ冒充对象骗3.5万元家政费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QQ平台与他人建立婚恋关系,以提供家政服务为由,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对其对公账户转账支付服务费,后对方失联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QQ上结识自称从事家政服务的李某,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其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虚构身份,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转账系基于个人账户操作,且未签订服务合同,认为双方属民事纠纷,不构成刑事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及部分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记录。仲裁委调取监控视频确认张某某曾通过QQ平台与李某频繁沟通,但未核实李某真实身份信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因轻信网络婚恋对象诱导转账存在过失,但公司作为收款主体未尽审核义务,判决返还其中2.8万元并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及第157条,因欺诈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但需考虑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分析启示】网络婚恋交往需提高警惕,警惕以服务名义诱导转账行为。平台及收款方应强化对公账户转账审核,受害人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