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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扫码付款遭冒充领导诈骗案

【标题】老年人扫码付款遭冒充领导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老年群体)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线下门店办理业务时,被自称公司领导的陌生男子以'系统升级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该男子通过伪造领导身份及虚假APP界面,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张某某发现账户信息异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转账账户非法定代表人使用,且张某某未核实付款信息;张某某则认为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争议焦点在于企业是否应对员工因轻信虚假信息导致的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支付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及报警回执。公司虽辩称账户系第三方代管,但未能提供完整资金流转证据。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及证人证言,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23条

【分析启示】建议企业完善账户授权管理制度,老年群体应核实转账对象身份真实性,遭遇诈骗需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本案警示:企业对员工操作负有指导义务,但需结合具体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