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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银行诈骗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诈骗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关系,后被要求转账退款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为由,引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际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以家政服务名义收取费用却未提供对应服务,且存在资金多级拆分现象。张某某向平台投诉并要求退款,平台以非自身业务为由拒绝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提供部分家政服务,要求扣除相应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与李某的短信截图、第三方支付凭证及未实际获得家政服务的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服务合同及资金流向说明,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存在身份冒充和虚假交易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确认张某某未履行必要核实义务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保留通讯记录等电子证据。平台应对工作人员行为负责,建议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风控系统核查交易真实性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