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婚恋平台虚拟币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婚恋平台虚拟币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市自由职业者,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工作人员以证书代办为由诱导转账,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结识自称该企业HR的李某。李某以可代办职业资格证书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账户转账5000元,后以需支付培训费、保证金等名义分四次骗取共计3.5万元。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验证身份,直至平台账号异常注销才察觉受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实际交易由用户自主完成,且已协助警方冻结涉案虚拟币账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伪造企业信息行为。张某某提交完整聊天记录及虚拟币转账凭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针对资金流向,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核验虚拟币地址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扣除平台已协助止付的1.2万元后,向张某某返还剩余2.3万元并承担50%的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司法解释关于资金返还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注册人员身份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虚拟币交易应保留完整链路证据。遭遇类似骗局应及时报警并申请支付令,注意区分平台责任与用户风险,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资质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