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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人员诱导转账被诈骗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诱导转账被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兼职关系,因刷单返利遭虚假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信息,对方以'刷单返利'为由要求其下载虚假APP进行操作。期间,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人员以'账户冻结'为借口,诱导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多次转账,累计损失约3.5万元。张某某在察觉异常后试图报警,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平台真实性且存在监管漏洞,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兼职渠道,实际诈骗行为由第三方实施,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QQ聊天记录、APP截图及银行转账凭证,确认张某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且承认未对异常转账行为进行干预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向张某某支付2.8万元,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兼职审核机制,员工应警惕'账户冻结'等话术,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错过止付时机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