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电话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承诺高薪刷单返利。入职后被要求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期间多次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账户。后公司人员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账户冻结,诱导张某某提供验证码,最终导致约3.5万元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员工自愿参与刷单业务,且资金流向属个人操作失误,否认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虚拟币交易截图,公司仅提供部分员工合同。庭审中,公司未能说明虚拟币通道业务合法性,且对冒充公检法人员的通话记录存在矛盾陈述。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医疗养老项目诱导员工转账,且存在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威胁的行为,但因员工未签订正式合同且部分操作存在自主性,酌情判定公司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以及《劳动法》第18条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依法作出裁决。
【分析启示】警惕以高回报兼职为名的诈骗陷阱,核实企业资质及业务真实性。发现账户异常冻结时应立即报警,保留所有通信记录及资金流水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