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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被冒充医保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医保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网络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案由涉及医疗养老领域虚假医保报销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自称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李某为好友。对方以能办理医疗养老补贴为由,诱导张某某在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后转至所谓'安全账户'。期间李某通过网站截图伪造医保系统界面,要求张某某配合调取平台信息,后以需缴纳保证金为名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反诈警示义务且李某系员工冒充;公司则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张某某未提供完整转账凭证,认为其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重点审查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网贷提现流水及伪造网站截图。公司辩称相关账号已注销,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现场演示诈骗话术套路,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认定张某某因轻信虚假医保信息导致损失,需自行承担2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198条用人单位安全保障义务,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2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加强员工信息管理,公众应警惕以医保报销为名的新型诈骗。遭遇'安全账户'要求时,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避免网贷资金被非法转移。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