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冒充婚恋对象骗取3.5万元现金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婚恋对象骗取3.5万元现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引发纠纷,案由涉及医疗养老诈骗及非法获取验证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相亲活动结识自称从事医疗养老服务的李某某。对方以贷款审批通过为由,承诺投资保健品可获高额回报,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开设账户并进行现金交付。初期通过返还小额利润获取信任,后以'紧急止付'为名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约3.5万元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要求追回全部损失;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按流程完成贷款审批,验证码提供属正常操作。核心争议在于资金交付是否基于真实交易及公司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证明对方以医疗养老为幌子诱导其投资。公司仅提供虚假的贷款审批文件,未能说明资金用途。经调查发现公司虚构养老服务项目,通过伪造身份实施诈骗,但部分转账记录时间超出举证期限。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医疗养老场景、冒用他人身份及诱导提供验证码的违法行为,但因部分证据时效性问题导致赔偿金额未全额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公司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构成诈骗。参照《民法典》第148条,因欺诈导致的民事行为可撤销,但需考虑举证责任及过错程度划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养老'复合骗局,投资前应核实对方资质并拒绝提供验证码。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养老服务,发现资金异常应及时报警并启动紧急止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