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婚恋平台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虚构医保报销政策,诱导其下载伪造的贷款APP并缴纳保证金。初期通过返还小额利息获取信任,后以需多级拆分资金为由,要求线下现金交付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将钱款转至多个账户,后发现遭遇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贷款专员身份导致损失,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称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认为李某某属于个人行为,且部分转账系张某某主动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公司提供平台注册协议及风控记录。庭审中,仲裁委重点审查资金流向及平台审核流程,认定公司存在未尽实质审核义务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2.45万元;张某某自行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审核义务的侵权责任;第1165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身份核验机制,用户需警惕线上诱导线下交付行为。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资金多级拆分应立即冻结账户并申请仲裁